美国FCC推动机顶盒开放以统一付费电视市场

作者:网站编辑   来源:中广互联    日期:2016/2/18 19:12:00    人气:14075

      根据美国媒体1月底的消息,近日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主席Wheeller正在推动一项新的建议,该建议的核心内容是要求美国MVPD(Multichannel video programming distributor,多频道视频节目传输商,主要是各类电视网络运营商)开放其原有基于定制的封闭机顶盒服务体系,从而促进付费电视(视频)市场的开放竞争程度。


  FCC促进更加开放统一的视频服务市场


  FCC在不久前公布的(Proposed Rulemaking)之目标,是在机顶盒市场形成“一站式”服务,能够将在线视频服务和传统付费电视服务市场统一起来,通过单一终端提供(而不必分别提供),并由此降低市场竞争壁垒。原来的机顶盒服务体系需要消费者承担租赁费,而按照上述建议可以通过软件或硬件设备方面的创新来替代传统体系。一位FCC高级官员表示:“目前在机顶盒的节目播送功能是被锁住的,我们想将之解锁、让消费者能自由选择不同机构的视频播放服务与应用程序。”


  这一提案将在美国时间2月18号在FCC内部进行公开投票。这个一建议的目标是让消费者拥有更多的选择,以及更高的灵活性。这意味着消费者在更换服务时没有必要更换设备本身——就像更换移动通信服务时不必更换手机。也就是说,机顶盒将不再由网络运营商定制化生产和设计,而变成在公开市场销售的电子消费品。这将有助于促进该市场的竞争并降低设备价格。


  上述提案的背景是:美国有线电视收视户平均一年要支付231美元的机顶盒租金,所有收视户租金总和一年达200亿美元。FCC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根据一份最近的分析报告,自1994年以来,有线电视机顶盒价格涨了185%,但同时间电脑、电视与手机的价格则是跌了90%”。


  与此同时,FCC的高级官员表示:这项提议不会破坏或干扰MVPD现有的商业合同,这包括:MVPD与用户的服务合同;MVPD与内容提供商的版权合同;MVPD与广告主的广告分发合同。但一名官员暗示,这一提议一定程度上是应对相关团体的抱怨,这些团体针对机顶盒价格有所抱怨,并要求开放市场。


  提案具体规范要求


  Wheeller在上述提案中指定了三类MVPD(主要指提供线性付费电视服务的网络运营)必须开放的信息。在新的开放服务体系下,这三类信息必须由MVPD开放给提供给新的电视/视频消费设备或应用。这三类信息是:


  (1)服务的发现(Service discovery),就是消费者可以观阅的电视/视频节目信息包括线性频道节目列表和VOD节目单。


  (2)消费权益(Entitlements),就是消费设备被允许针对上述电视/视频内容进行的操作;例如,是否被允许录制。


  (3)内容传递(Content delivery),指电视/视频你节目本身的传递。


  该提案会要求付费电视业者选择采用一个由产业标准团体制定的规范。按照上述提议,新的电视播放设备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一)推动创新的互操作性标准(Standards: Promoting Interoperability and Removing Barriers to Innovation)。


  按照这一标准,上述指定的三类信息应该采取公开、透明的文件格式(但不会指定一个官方的文件格式标准),这种格式必须符合公开标准组织的行业规范。提案界要求规范应涵盖五个方面特征、内容:(1)面向标准组织内部的开放性;(2)利益均衡(a balance of interest);(3)程序合法性(due process);(4)必要的投诉程序(appeals process);(5)必要的共识。


  (二)防止盗用和非法使用的安全机制(Security: Prevent Theft and misuse)。


  鉴于技术的进步,FCC认为市场机制有足够的能力防止盗窃和非法使用问题。例如,与传统机顶盒相比,智能电视利用软件技术同样可以实现对内容版权的保护。FCC的提案在安全机制方面,给予了MVPD一定的灵活性,但也限制其利用安全机制阻碍竞争的可能举措。该提案并没有指定一个官方的安全系统,而是要求MVPD在终端设备上至少保留至少一个凯伊开放授权的内容保护系统,但该系统不能妨碍奇特内容保护系统的引入


  (三)版权保护与(内容)分发:尊重现有契约(Copyright Protection and Distribution: Honoring The Sanctity of Contracts)


      这方面,提案也强调了传统电视网络分发渠道的重要地位,并强调新的服务规范在版权保护方面的能力应该与传统 CA系统一致。新的服务规范也不会介入MVPD的商业交易行为,这些交易将继续保留。


  (四)消费者保护:紧急事件通知、隐私与广告(Consumer Protection: Emergency Alerts, Privacy and Advertising)


  提案要求紧急事件通知机制在技术上必须是中立性的(编者:即具备通用行)。在隐私保护方面,FCC已经有很长时间的监管实践。在新的开放服务体系下,设备制造商还将在联邦和各州法律框架下继续遵守相关规范。另外,该提案也将确保:在新的开放服务体系下,针对儿童的广告是受到现有法律规范的限制。


  (更详细内容请参考原文Wheeler Sets New Course for Set-Tops


  网络运营商抨击新提案


  Comcast的首席技术官(CTO)Maek Hess认为:该项提案将要求MVPD分割其服务,这将导致某些第三方机构在不经协商(就内容版权)的情况下重新包装MVPD的服务(编者:可能意指内容聚合应用)。他认为该提案将把成本压力传给消费者,并对高质量的内容产生带来广告压力,并对创新产生不利影响。


  AT&T同样感到不快。AT&T的一位高管Jim Ciccon认为:FCC总是认为自己(的提案)要比高度竞争的市场更加“智慧”(smarter)。Jim Ciccon抨击道:Wheeler在FCC的提案只是假装为用户找想,而实际上是为了“取悦”某家公司。虽然Jim Ciccon没有明确说这家公司Google,但其意思很明显。Jim Ciccon认为最终的结果是,Google将(从努力建设网络的)运营商及(创造优秀内容的)内容商手里攫取利润。


  (更详细内容请参考原文Comcast, AT&T Slam Wheeler’s Set-Top Plan


  FCC与网络运营商的长期PK


  笔者发现:近几年来,美国FCC一直以“自由竞争”为目标,力图加大付费电视/视频的竞争程度;这对网络运营商的利益产生了直接冲击。两者在舆论层面一直存在各种争议。


  例如,2014年12月,FCC公布咨询文件提出重新定义多频道视频传输商,将第一类OVD(Online video distributor,在线视频传输商)服务(Subscription Linear)也纳入MVPD的范围内。FCC主席Wheeler表示,从促进竞争的角度看,法规管制不应该成为创新服务的障碍。MVPD应该是技术中立,让利用网络或者其它传输方式的MVPD服务商都能够取得节目内容,并且具有同等的能力来协商电视节目版权采购与服务合作。由此可以促进新兴的视频服务商与既有的有线电视服务商共同竞争。


  FCC与网络运营商之间最大的争端则在于“网络中立性”。从2007年开始,FCC与Comcast、Verizon一直就“网络中立性”问题产生重大诉讼。特别是2015年5月,FCC推出了最样的“网络中立性”提案,即:“开放型互联网指令”(Open Internet Order)。该指令将大幅扩大FCC对美国高速宽带提供商的监管,将其当做公共运营商(common carrier)机构来监督;并且,该指令将“网络中立性”从固定网络扩展到移动网络。


  当然,在美国三权分立的架构下,FCC不能独立确立上述提案的法律地位。目前,FCC的上述提案都处于内部决议乃至复杂的国会审核阶段。


  总的来看,新型网络视频服务的快速兴起,对传统的电视/视频产业格局和监管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笔者认为:主流地区——不论是信奉“自由竞争”的美国,还是更加重视社会公平的欧盟地区,其在视听服务领域的监管新举措,都非常值得观察和研究!笔者认为,即使排除巨大的国家经济、文化背景差异,FCC的提案至少有三点值得学习:


(1)不过分干涉经济运行的细节。FCC倡导的新的付费电视/视频服务体系,涉及具体的技术标准(例如,必须公开的信息对应的文件格式、内容版权保护系统),但FCC并不制定官方的技术标准,而是转交给行业标准机构而制定。再如,FCC的新提案不干涉网络运营商现有的与用户及内容商的合同。


(2)整体考虑经济系统各个环节。FCC的提案从整个付费电视市场整体出发,考虑用户、内容商、终端创新以及市场竞争——乃至具体的额技术细节等问题。例如,新提案明确要求紧急事件通知作为必备(义务性)服务,必须应用通用技术。


(3)重视紧急事件通知、用户隐私等信息安全及消费者权益。在上述整体考虑的初衷下,FCC的新服务体系高度重视用户隐私等安全问题。这一点非常值得国内监管机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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